启东市特殊教育学校室外宣传栏采购及安装项目
询价公告
启东市特殊教育学校根据启东市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就启东市特殊教育学校室外宣传栏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询价采购(详细内容见下表)。
采购需求一览表
序号 |
货物具体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参数及规格 |
|
1 |
室外宣传栏 |
个 |
1 |
(1)镀锌板材质,规格:厚≥1.5mm,激光切割、剪板折弯、焊接成型;镀锌方钢材质,规格:50*100、50*50、30*30,壁厚≥2.0mm。 (2)整体18道静电喷塑前处理,220℃高温烘烤,表面涂层80um(包括箱体内部); (3)常规液压开启,液压杆可承重300公斤; (4)厚5mm钢化玻璃面板,安全、透光度好; (5)隐形合页; (6)304不锈钢隐形锁; (7)整体尺寸:8900*2340mm, 箱体:2400*1200mm ,3个(单开双看钢化玻璃液压开启),立柱上方:200*150mm,立柱下方:200*400mm;顶棚:宽600*厚50mm,左侧立牌:宽1500*高2340mm*厚200mm,右侧延伸:100mm; (8)左侧立牌双面采用8mm雪氟底板+3mm亚克力面板雕刻字,橱窗立柱下方双面采用5mm厚亚克力UV卡通图案,字体和图案大小按采购人要求制作(样式见附件设计图)。 (9)底部C30混凝土基础,地下预埋钢板及钢笼。 |
说明:
一、本项目的总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 贰万玖仟叁佰伍拾伍元整(29355.00元),总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二、报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对于参加报价的供应商,营业执照中必须具有相应货物生产或销售的经营范围;
3.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三、报价注意事项:
1.供应商应按照本询价公告的要求编制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应对本询价公告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按照不响应处理。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报价方式,报价包含设计费、设计要求完成全部货物的制作、运输、安装(含安装基础)、措施项目费、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利润、管理费、税金、规费、风险费、以及完成相应工作内容的附属工程、临时设施工程费(包含脚手架费用)、安全(含保险费)及防护措施费、施工现场清理及垃圾清运费用、材料、劳务及税、安全费等所有费用一次性包定,不再追加。(供应商可至现场自行踏勘影响报价的现场实际安装条件),无论本文件是否以文字形式规定,报价供应商应具备足够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判定本项目所需的一切材料、安装、质保服务、材料检测等各种未预见的风险费用,采购方不接受任何可选择的报价,成交供应商也不得在供货、安装期间提出任何增加费用的要求,更不得减少供货项目,不得降低安装质量。供应商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风险系数等因素,并计入总报价,不再作调整。
2.本工程设计费2000元供应商在投标报价中考虑此项费用的支出,由成交供应商在签订采购合同前支付给设计人,采购人不另行支付。
3.请各供应商在报价时请充分考虑各种因素。投标人应详细阅读询价公告的全部内容,投标人对询价公告有疑问或异议的,请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94号令)相关规定,请在递交报价文件2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递交至采购单位。
有关技术及需求问题,请与采购单位或代理单位联系
采购单位:启东市特殊教育学校
联系人:黄菊
联系电话:15262801128
4.报价文件构成
(1)报价承诺书(按照附件一格式填写);
(2)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4)质保承诺书(按照附件二格式填写);
(5)报价货物采购要求响应表:必须按提供的样表格式(附件三)填写,对货物需求一览表中的采购要求进行逐条响应,不允许负偏离,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所有页面均须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6)报价表:必须按提供的样表格式(附件四)填写报价,所有涉及报价的页面均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报价文件正、副本各一份,报价文件中必须包含上述要求提供的所有材料,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以未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处理。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并密封,密封袋上标明: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名称,并在封口处加盖企业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5.报价文件递交
(1)因受疫情影响,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报价文件递交形式:邮寄(不接受到付)至指定地点。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的报价文件将不予受理,后果由各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
(2)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5月24日下午14时30分前(以送达签收时间为准),递交地址:启东市特殊教育学校(启东市汇龙镇民乐中路708号),接收联系人:黄菊,联系电话:15262801128。
(3)开标时间:2022年5月24日下午14时30分,开标地点:启东市特殊教育学校三楼会议室。
6.报价保证金
根据省财政厅要求,免收投标保证金。
四、商务部分要求:
1.质量要求:供应商应保证提供的所有产品完全符合采购需求、全新的未曾使用过的产品,安装牢靠,确保正常使用。
2.质保、售后服务要求:本项目安装验收合格后须提供不少于二年的质保服务,在质保期内,成交供应商接到采购单位修复通知后,成交供应商应在12小时之内响应,并在48小时内完成修复或更换,如成交供应商不能及时响应的,采购人有权另行组织维修,维修费用按实从项目款中扣除并处500元/次的罚款。
3.交货期:在接到采购单位的书面通知30日历天内完成货物供货、安装。若成交供应商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交货、安装的,每推迟一天罚1000元,推迟7天及以上的则采购单位有权罚没所有履约保证金。
4.交货、安装地点:成交供应商应按照采购单位的要求,在指定位置安装牢固。
5.履约保证金:被确定成交的供应商,必须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单位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成交金额的10%,在供应商供货、安装完毕并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由采购单位返还(履约期间不计息)。
6.约定事项:
(1)成交供应商严格按照规范及采购文件等相关要求组织施工。
(2)成交供应商将在货物加工制作完成运至安装现场前,须通知采购人至安装现场对产品进行最后查验,合格的方可进行安装,在成交供应商供货安装完毕后,采购单位将组织验收小组根据询价公告和供应商报价文件对供应商所供货物进行进行验收。如验收时发现有参数偏离且未在报价文件中说明的,视为验收不合格。必要时,采购单位可邀请相关质量监督部门对成交供应商所供货物进行验收及检测,检测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如验收或检测发现所供货物不合格,视为验收不合格,中止合同。
五、合同的签订及注意事项:
1.成交结果将在“启东市特殊教育学校网http://www.qdtjxx.cn/”予以公布,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成交结果没有异议的,将确定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须在公示期满后三个工作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
2.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订立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3.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成交原则:符合采购需求且总报价最低者成交。如遇同等质量、服务前提下最低总报价相同则采用抽签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若中标人毁标或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被查证确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违规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采购人依法重新招标。
七、付款方式:凭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效的检测报告或有效的证明文件作为付款依据,项目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的90%,余款在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后付清(不计利息)。
启东市特殊教育学校
2022年5月18日
相关文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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