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特殊教育学校玩具采购及安装项目
询价公告
启东市特殊教育学校根据启东市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就启东市特殊教育学校玩具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询价采购。
一、 本招标项目货物采购明细及其他材料详见附件压缩包:
1.推荐品牌:楚群、新起点、优尔乐。上述推荐品牌,只是建议所采购产品(设备)的档次。投标人如拟投产品不在推荐品牌之列的,投标品牌的技术参数不得低于推荐的品牌,同时投标人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3日前向采购单位提供货物的技术资料、相关证明材料及相关单位的成功使用案例,采购单位将组织进行评审,当三分之二及以上评委认定,所投品牌档次等于或高于建议品牌档次的,将以补充通知的形式在相关网站予以公布,所投品牌档次低于建议品牌档次的,则不列入本项目的建议品牌。报价文件中报价品牌为非建议品牌且未在规定时间内经采购单位评审通过以补充通知形式发布的,将被视作无效报价。
2.所提供家具产品都必须符合国家有关产品质量要求,达到E1级环保标准,符合GB28007-2011《儿童家具通用技术条件》标准和GB18584-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标准规定要求
3.上述采购要求为最低要求,不得负偏离,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4.采购标准要求以采购要求、相关国家标准为准,在标准和采购要求不一致时,按要求高的标准执行;
5.所有货物都必须是全新正品,所有货物及包装、标签、标识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要求;
6.本项目将由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样检验,被破坏的样品由成交供应商无偿重新提供。如检测不合格,视作项目整体验收不合格,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7.成交供应商成交后3天内签订合同前需提供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盖红章并有效的①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②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③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④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否则,取消中标资格,追究相关责任。
说明:
二、本项目的总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壹拾陆万零柒拾元整(¥: 160070元),总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对于参加报价的供应商,营业执照中必须具有相应货物生产或销售的经营范围;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报价注意事项:
1.报价供应商应按照本询价公告的要求编制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应对本项目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均被视为无效报价文件。报价中全部货物包含货物制造、供货、运输等以及为完成项目所必须的临时项目、材料、保险、劳务及所需的全部。具体包括全部设备及辅材费用、包装费、运杂费(运抵现场)、卸货费、运输保险费、检测费、售后服务费、税金及规费等一切费用。本项目所有费用一次性包定,不再追加。请各供应商在报价时请充分考虑各种因素。
2.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询价文件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对询价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请在递交报价文件3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递交至采购单位。
有关技术及需求问题,请与采购单位联系。
采购单位:启东市特殊教育学校
联系人:黄晓雷
联系电话:18914383688
3.报价文件构成
(1)报价承诺书:报价文件中须有相应的投标承诺书(按照附件1格式填写)。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3)质保承诺书:报价文件中须有相应的质保承诺书(按照附件3格式填写)。
(4)报价货物采购要求响应表:对货物需求一览表中的采购要求进行逐条响应,不允许负偏离,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所有页面均须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按照附件4格式填写)
(5)报价表:报价表须按提供的报价样表格式填写(按照附件2格式填写),报价表须为打印,手写无效,如有其他情况需要说明的,在备注栏中注明。所有涉及报价的页面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6)货物采购明细表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注:报价文件正、副本各1份,报价文件中必须包含上述要求提供的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要求原件备查的材料必须携带至开标现场备查,否则以未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处理。报价文件须装订、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企业公章。密封袋上标明: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名称,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5.报价文件递交
报价文件请于2021年6月1上午8:30-9:00密封送至启东市特殊教育学校三楼会议室进行登记(只接收直接送达),逾时则不予受理。询价文件的相关费用在投标截止前递交报价文件的同时收取,费用为人民币100元,不论何种原因询价文件的相关费用售后不退。
联系电话:0513-83658189。
地址:启东市人民西路1188号中邦上海城金座7F。
6.报价保证金
本项目无需缴纳报价保证金
五、商务部分要求:
1.质量要求: 供应商须提供符合采购需求、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的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产品,产品质量符合询价文件要求、行业及国家标准(供货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有效产品合格证)。
2.质保、售后服务要求: 本项目所有货物提供叁年的全免费质保(配件+人工)并负责终身维修(如果货物原厂承诺的保修期高于国家规定的保修期,则按原厂承诺的执行)。
质保期内,成交供应商应免费维修。货物在质保期内出现故障时,成交供应商在接到用户单位电话通知后,4 小时响应,24小时之内上门服务,并在48小时内负责修复。如需更换货物或送修,必须在72小时内提供备用货物,并在7个工作日内负责维修完毕。如成交供应商在接到学校通知后 4 小时内未实质性响应,采购单位(或学校)可另行委托他人修理,所需费用在质保金内予以扣除。
3.交货期: 中标供应商须于签订合同后7天内完成供货并安装到位。
4.地点: 成交供应商应按照采购单位的要求,运输至采购单位指定地点、指定位置,确保正常使用。
5.履约保证金:被确定成交的供应商,必须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单位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成交金额的10%,在供应商供货、安装完毕并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由采购单位返还(履约期间不计息)。
6.约定事项:
(1)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单位提供符合本次询价要求的货物,经采购单位确认后方可供货,不能提供或逾期提供,将被视为违约。如成交供应商提供货物不符合要求,采购人将向成交供应商签发整改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整改通知书后七日内必须按要求整改到位,如再次不符合要求或逾期,将被视为违约。如成交供应商违约,采购人将终止合同履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报相关部门处理。
(2)在成交供应商供货安装完毕后,采购单位将组织验收小组根据询价公告和供应商报价文件对供应商所供货物进行验收。如验收时发现有参数偏离且未在报价文件中说明的,视为验收不合格。
(3)在采购单位收到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后,应由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样检验,如在抽检过程中供应商不能到场配合的,将视采购单位为其委托单位配合抽检,并在相关文书签字确认。市管局认为有必要的情况下,可采取公证抽样取证办法。必要时,采购单位可邀请相关质量监督部门对成交供应商所供货物进行验收及检测,因检测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如验收或检测发现所供货物不合格,将解除双方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进行相关处罚。因检测导致货物损坏的,由供应商免费补足,确保学校正常使用。
六、合同的签订及注意事项:
1.成交结果将“启东市特殊教育学校网http://www.qdtjxx.cn/”予以公布,公示期为一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成交结果没有异议的,将确定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须在公示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
2.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订立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3.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成交原则:符合采购需求且总报价最低者成交。如遇同等质量、服务前提下最低报价相同则采用抽签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八、付款方式:凭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合格的检测报告或有效的证明文件作为付款依据,货物到场安装、实施完毕,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的90%,余款在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后付清(不计利息)。
九、其他要求
1.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者其任何一部份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如发生此类纠纷,由卖方承担一切责任。
2.卖方为执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的使用权归买方所有。
3.投标人必须参加开标会,随时接受评委询问,并予解答。
4.评标委员会不公布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
5.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对标的物的质量发生争议时,以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鉴定结果为准。
启东市特殊教育学校
javascript:void(0);/*1622023068572*/ 2021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