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特殊教育学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启东市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及启东市教育体育局启教发【2020】1号文件精神,就启东市特殊教育学校音箱设备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 (详细内容见采购需求一览表)。
采购需求一览表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规格及参数 |
单位 |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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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便携式音响 |
推荐品牌:雅马哈、JBL、山逊(SAMSON) 1.功率输出≥200W |
台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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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吸顶喇叭 |
推荐品牌:JBL、新科、狮乐 1.支持蓝牙、AUX播放 |
只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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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智能音响 |
推荐品牌:小米、小度、炫目 1.2.5英寸,3Ω10W*1 |
只 |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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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智能音响 |
推荐品牌:华为、Sony索尼、CCA 1.2.5英寸以上低音喇叭≥2个 |
只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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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功放 |
推荐品牌:天龙(DENON)、狮乐、马兰士(Marantz) 1.输出功率≥360W |
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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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无线话筒及主机 |
推荐品牌:新科、BBS、得胜 必须与下面无线话筒配套使用 1.频率范围:780~820MHz |
台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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桌面鹅颈式无线话筒 |
只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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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持式无线话筒 |
只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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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戴式无线话筒 |
只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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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采购货物清单中的要求为最低要求,不得负偏离,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项目中的推荐品牌,只是推荐所采购产品(设备)的档次。报价供应商如拟投产品不在推荐品牌之列的,报价货物品牌的技术参数不得低于推荐的品牌,同时报价供应商应当在递交询价响应文件2日前向采购单位提供货物的技术资料、相关证明材料及相关单位的成功使用案例,采购单位将组织进行评审,当三分之二及以上评委认定,所投品牌、型号档次等于或高于建议品牌档次的,将以补充通知的形式在相关网站予以公布,所投品牌档次低于推荐品牌档次的,则不予受理。询价响应文件中报价品牌为非推荐品牌且未在规定时间内经采购单位评审通过以补充通知形式发布的,将被视作无效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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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一、本项目的总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叁万捌仟伍佰肆拾圆整(¥:38540.00元),总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对于参加报价的供应商,营业执照中必须具有相应货物生产或销售的经营范围;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价注意事项:
1、报价供应商应按照本询价公告的要求编制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应对本项目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均被视为无效报价文件。报价包含货物制造、相关附件辅材、货物运输、装卸、上楼、搬运、安装、调试、使用、培训、运输保险、验收、检测、税金、售后质保服务等所有与本项目相关的费用。请各供应商在报价时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合同综合单价(全费用综合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价格波动和各种风险因素的发生而变动。
2、无论本文件是否以文字形式规定,报价供应商应具备足够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判定本项目所需的一切材料、服务、检测等各种未预见费用,采购方不接受任何可选择的报价,成交供应商也不得在供货、安装期间提出任何增加费用的要求,更不得降低安装质量。请各供应商在报价时请充分考虑各种因素。投标人应详细阅读询价公告的全部内容,投标人对询价公告有疑问或异议的,请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94号令)相关规定,请在递交报价文件2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递交至采购单位。
有关技术及需求问题,请与采购单位或代理单位联系
采购单位:启东市特殊教育学校
联 系 人:黄永泉 张彧
联系电话:13506291857 13815245440
3、报价文件构成
(1)投标承诺书(按照附件一格式填写);
(2)投标人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3)质保承诺书(按照附件二格式填写);
(4)报价货物采购要求响应表:必须按提供的样表格式(附件三)填写,对货物需求一览表中的采购要求进行逐条响应,不允许负偏离,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所有页面均须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5)报价表:必须按提供的样表格式填写(附件四)。如有其他情况需要说明的,请在备注栏中注明。所有涉及报价的页面均须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报价文件正、副本各一份,报价文件中必须包含上述要求提供的所有材料,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以未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处理。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并密封,密封袋上标明: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名称,并在封口处加盖企业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4、报价文件递交
报价文件请于2021年5月11日9时00分密封送至启东市特殊教育学校三楼会议室进行登记(只接收直接送达),登记的同时请递交报价保证金,逾时则不予受理。询价文件的相关费用在投标截止前递交报价文件的同时收取,费用为人民币100元,不论何种原因询价文件的相关费用售后不退。
5、报价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报价保证金。
四、商务部分要求:
1.质量要求:供应商须提供符合采购需求、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的原装合格产品,产品内外包装完好。
2. 质保要求:本项目所有货物必须提供一年全免费质保(配件+人工)并负责终身维修。质保期内成交供应商应免费维修,质保期外的维修收费按国家和供应商的相关规定办理。所有设备质保时间为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3. 售后服务要求:在免费质保期内,供应商接到招标人通知后,必须在4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在4小时内负责修复。质保期内,同一商品、同一质量问题连续两次维修仍无法正常使用,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给予全套更新或退货。供应商超时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处理故障,每次罚1000元扣款。所有报价货物保修期及范围均按供应商承诺执行(供应商承诺的质保期及范围不得低于询价文件要求的质保期及范围)。
4. 供货与安装周期:签订合同后7日历天内将所有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位置并安装调试完毕。如因中标人原因延期的,除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外,每推迟一天加罚1000元,推迟7天(含7天)以上的每推迟一天加罚500元。
5. 交货、安装地点:成交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将货物运至采购单位指定位置安装牢固,确保正常使用。
6. 履约保证金:被确定成交的供应商,必须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单位交纳履约保证金(汇入采购单位指定的财政专户),履约保证金金额为成交金额的10%,履约保证金在供应商供货、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退还(利息不计)。
7、约定事项:
(1)在中标人供货安装完毕后,招标人将组织验收小组根据招标公告和中标人投标文件对中标人所供货物进行验收。如验收时发现有参数偏离且未在投标文件中说明的,视为验收不合格。
(2)必要时,采购单位可邀请相关质量监督部门对成交供应商所供货物进行验收及检测,因检测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如验收或检测发现所供货物不合格,将解除双方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进行相关处罚。因检测导致货物损坏的,由供应商免费补足,确保学校正常使用。
(3)成交供应商须根据业主指定地点安装到位,免人工费安装和调试。
五、合同的签订及注意事项:
1.成交结果将在“启东市特殊教育学校网http://www.qdtjxx.cn/”予以公布,公示期为一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成交结果没有异议的,将确定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须在公示期满后三个工作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
2.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订立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同时相关主管部门将对成交供应商作以下处理:报价保证金不予退还、记入不良信誉。
3.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相关主管部门将对成交供应商作以下处理:记入不良信誉。
六、成交原则:符合采购需求且总报价最低者成交。如遇同等质量、服务前提下最低总报价相同则采用抽签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若中标人毁标或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被查证确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违规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记不良记录一次,同时,采购人依法重新招标。
七、付款方式:凭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合格的检测报告或有效的证明文件作为付款依据,货物到场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的90%,余款10%作为质保金,于质保服务期满(从验收合格之日算起)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
启东市特殊教育学校
二0二一年五月六日